8月5日,省自然资源厅举办第八期“山东自然资源大讲堂”,邀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室副处长孙艺超同志作《民法典物权编、侵权责任编有关规定的创新与解读》专题讲座。我市设分会场,市自然资源局全体干部职工参加收听收看。
会上,孙艺超同志对《民法典》物权编的土地制度与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衔接、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的规定及侵权责任编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责任等内容进行了解读,为进一步做好自然资源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通过此次讲座,干部职工加深了对《民法典》的领会、学习和运用,为今后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法治社会建设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