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德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5号)将于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按照相关规定,城市管理部门负责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审批服务部门负责大型户外广告设置的行政许可工作。
自2024年12月1日期,我单位将不再受理非大型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的业务申请。
咨询电话:
城市管理部门 0534-7365850
审 批 部 门 0534-7365663
禹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4年11月25日
禹城市人民政府主办 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地址:山东省禹城市行政街923号 联系我们 政务邮箱
鲁ICP备13027231号 鲁公网安备 37148202000166号 网站标识码:371482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