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禹城市优扬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向我局提出注销申请,经初审符合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相关规定,我局拟对该公司办学许可证予以注销。各相关主体如有异议,请在2024年11月28日前与禹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联系,联系电话:7365663,逾期未提出异议的,我局将依法办理注销手续。
附培训机构名单如下:
学校名称
|
地 址
|
法定代表人
|
许可证号
|
禹城市优扬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
禹城市盛雅苑北门西100米路南
|
代燕
|
237148270001079
|
禹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