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局细化措施,全面部署,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
来源:德州市生态环境局禹城分局 发布时间:2024-01-29 11:23
为进一步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位,生态环境局结合我市空气质量实际情况,按照重点区域、重点时段,聚焦企业减排、机动车管控、禁燃禁烧、重污染天气应急等重点工作,强化措施,狠抓落实。
一、加强企业减排
一是强化重点企业监管。对17家重点涉气企业开展比对监测,加大监督监测、监察频次,由班子成员带队开展夜查,确保治污设施正常稳定运行。对25家重点VOCs企业加大检查、监测力度,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行,稳定达标排放。
二是加强工业企业扬尘治理。对全市应纳入扬尘管控的电厂、钢铁、面粉加工、商混、洗沙磕石等行业共47家扬尘源企业纳入重点监管,加大现场检查力度,建立问题清单,实行销号管理。督促辖区内工业企业做好物料密闭储存和运输,落实厂区洒水保洁、物料入库、车辆清洁出入等环保措施,切实降低扬尘污染。
三是切实发挥减排实效。对17家企业进行业务指导,了解企业目前运行状况,与企业协商,通过加大投药量降低浓度、调整生产运行负荷、错峰停产检修等方式,帮助企业制定切实可行的减排措施,以对企业生产运行最小影响实现减排实效。对化工企业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落实减排措施。
二、加强机动车监管
一是联合交通运输局、交警大队常态化开展重型柴油车尾气联合执法,严厉打击超标排放行为。二是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治理。对全市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摸底调查,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共检查非道路移动机械96台,发现9台非道路移动机械未喷环保码,均已下达责令改正告知书,并督导完成整改。对新能源非道路移动机械加大宣传,让企业知晓新能源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现行政策,指导新能源非道路移动机械的适时替代。
三、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
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强化监督检查和指导,确保按照应急响应清单落实应急减排措施,加强运输车辆管控,实时记录进出厂信息,妥善保存台账记录,依法依规查处应急减排措施落实不到位的企业。
四、加强监测及执法检查力度
(一)紧盯污染物源头减排。利用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实时研判废气排放数据,根据各企业每天排放量计算减排量,指导企业科学减排,对不减反增企业加强指导,切实落实各项减排措施。
(二)加大执法力度。11月中旬以来,出动执法人员290余人次,组织夜查12次,利用现场检查、无人机、在线数据等监管方式,检查工业企业137家,发现问题12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