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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城市市属国有企业重大事项报告管理暂行办法》政策解读在线访谈

来源:禹城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2-09-30 15:04

禹城市人民政府网站: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访问禹城市人民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栏目,今天我们邀请到的访谈嘉宾是禹城市国有企业党工委书记、禹城市财政局(国资局)局长孙斌,就《禹城市市属国有企业重大事项报告管理暂行办法》相关工作进行在线访谈。欢迎孙斌局长参加在线访谈。           

孙斌:各位网友,大家好!很高兴参加今天的在线访谈,向广大网友介绍《禹城市市属国有企业重大事项报告管理暂行办法》的工作情况。

禹城市人民政府网站:首先请孙斌局长为我们介绍一下《禹城市市属国有企业重大事项报告管理暂行办法》基本情况。

孙斌:为切实履行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加强和规范对市属国有企业重大事项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市属国有企业重大事项报告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山东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禹城市关于全面加强国有企业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市属国有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是指由市财政局(国资局)代表市政府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市属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和国有实际控制企业,及其实际控制的各级子企业。

禹城市人民政府网站:能否详细的介绍一下什么属于重大事项?

孙斌:重大事项分为核准事项和备案事项,核准事项是指需报市财政局核准或由市财政局转报市政府批准后方可实施的事项;备案事项为告知事项。如市财政局提出异议,企业须按照要求对备案事项进行相应调整后再予以执行。

禹城市人民政府网站:那么企业应如何确立重大事项?

孙斌:对所报告事项,应当严格执行企业内部决策程序,充分征求各方意见,实行科学民主决策。企业主要负责人为企业重大事项报告的第一责任人,分管企业负责人是重大事项报告的主要负责人,具体部门负责人是本企业重大事项报告的直接责任人。市财政局委派的董事、监事,应按照市财政局提出的意见发表意见、行使表决权,并将其履职情况及时向市财政局报告。核准和备案事项,各企业依《暂行办法》进行报告时,原则上须以本企业正式文件(一式两份)的形式逐级上报至市财政局,申请核准或备案。

禹城市人民政府网站:孙局长,刚刚提到的备案事项,核准事项能否详细的给大家介绍一下?

孙斌:好的主持人,给大家举几个简单的例子:像企业改制、分立、合并、上市、解散、破产。企业不动产的资产处置,为市政府核准事项,经市财政局审核后,报市政府批准。

章程制定和修改。变更注册资本。企业投资设立一、二级子公司。为市财政局核准事项,报市财政局批准。

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经营计划。 董事会工作报告。 企业年度工作报告。 为市财政局备案事项。重大事项的报送需求和应准备的材料在暂行办法中也有详细的介绍。

禹城市人民政府网站:今天的访谈到此结束,非常感谢孙斌局长百忙之中接受我们的访谈。

孙斌:谢谢主持人。感谢社会各界朋友对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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