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一图读懂】关于对《禹城市涉企重大行政执法备案办法》的政策解读
索 引 号:
371482/2021_60979628
文  号:
发文日期:
2021-02-24
发布机构:
司法局

【一图读懂】关于对《禹城市涉企重大行政执法备案办法》的政策解读

来源: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1-02-24 09:50

一、文件政策背景

为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一步规范涉企重大行政执法行为,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积极响应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要求,起草了《禹城市涉企重大行政执法备案管理办法》。

二、文件决策依据

2020年5月22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同志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指出深化“放管服”改革。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下,要调整措施、简化手续,促进全面复工复产、复市复业;以公正监管维护公平竞争,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2018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对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制定管理办法符合国务院公布的指导意见要求,符合国家政策要求。

2020年12月1日,市委副书记、市长苏兰武同志就做好涉企重大行政执法备案管理工作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政府有关会议组织学习《德州市涉企重大行政执法备案管理办法》,并将此项工作纳入营商环境工作制度。

根据上级工作部署和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精神,结合我市实际,依据《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德州市涉企重大行政执法备案管理办法》,起草《禹城市涉企重大行政执法备案管理办法》。

三、出台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涉企重大行政执法行为,加强对涉企重大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

四、重要举措

明确涉企重大行政执法备案范围,严格执法程序,成立工作专班,对涉企重大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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