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城市地下管线管理,规范城市地下管线工程建设和恢复行为,保障城市地下管线运行安全和市政设施完好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山东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禹城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禹城市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对规划管理、建设管理、恢复管理、档案信息管理、日常维护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办法》对地下管线工程的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监督管理、回填恢复和质量管理、违章建设行为的查处等涉及的职能部门及地下管线权属单位的责任分工进行了明确。
《办法》印发后,各职能部门将根据职责分工,细化落实责任,严格执行工作标准,切实推进我市地下管线建设及管理工作规范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