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什么要出台《禹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城区丧事活动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
答:为规范城区丧事活动,推进文明治丧,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全面提升城市文明形象,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2012修订)、民政部等16部委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民发〔2018〕5号)《山东省殡葬管理规定》(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03号),结合我市实际,决定规范城区丧事活动,开展城区范围集中治丧工作。
二、目前,我市城区治丧的现状是什么?
答:近年来,我市城市建设进入快速发展阶段,城区高层建筑越来越多,但受到空间和设施制约,城市居民在去世后缺乏规范的治丧场所,在小区等公共场所搭设灵棚灵堂,播放哀乐,给左邻右舍的生活带来诸多不便,影响了我市的人文环境和市容市貌。为提升文明城市品牌,加快推进城区集中治丧迫在眉睫。
三、《通告》文件采取什么措施规范城区治丧活动?
答:自9月1日起,城区范围内的丧事活动集中到市殡仪馆举办,禁止在居民区、城区街道、公共场所搭设灵棚、摆放花圈、办理丧事。
四、请解释一下“城区集中治丧”这一名词?
答:城区集中治丧,即城区指定区域在指定地点集中办理丧事活动。
五、我市城区范围目前有没有集中治丧的设施?
答: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殡葬改革工作,连续四年将殡葬改革内容纳入政府民生工程或为民实事,为殡葬事业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在殡仪馆建设守灵合院七处,每个合院兼顾守灵大厅、来宾接待室、丧属休息室、服务用房、卫生间、露天小院等功能,LDE屏幕、音响设备、瞻仰棺、空调等功能一应俱全,完全满足城区居民集中治丧需求。
六、城区的哪些范围属于集中治丧范围?
答:实施城区集中治丧的四至范围:北至北外环、创业街,南至南环路,东至振兴大道,西至徒骇河。四至范围内未拆迁(合村并居)的原始村庄可根据意愿自行选择,治丧地点可以在村民家中,也可以到殡仪馆举办。
七、城区群众去世的,遗体接运事宜如何安排?
城区殡葬运输业务一律由殡仪馆承运,可拨打24小时服务电话,包括在城区医疗机构(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家中去世或因意外事故死亡的。
八、针对城区不规范的丧事活动应如何进行治理?
丧事活动以属地管理为主(单位家属院由所属单位负责管理),有关部门协同配合、联合整治。
九、联系方式
联系科室:市殡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 系 人:王南
联系电话:0534-73603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