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出台背景
城乡规划是政府指导和调控城乡建设和发展的基本手段之一,也是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的重要依据。为提高城市规划决策与审批的科学性,使城市规划决策与审批逐步走向科学化、规范化的轨道,经市政府同意,市规划中心制定了《禹城市规划决策与方案审批办法》。
二、制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台《禹城市规划决策与方案审批办法》。
三、主要内容
本办法共十四条内容,新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对我市专家评审委员会、规划委员会和市政府常务会等三级会议,对城市规划决策及审批程序做出规定。
四、有关执行日期的说明
该文件有效期5年,自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9月30日。
联系电话:0534-7361161
禹城市规划编纂设计中心
2022年9月21日